物品单位 |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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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 | 中科院中科检测 |
主要用途 | 危险废物鉴定报告 |
品牌 | 中科院中科检测 |
货号 | |
产品规格 | |
用途 | 危险废物鉴定 |
是否危险化学品 | |
别名 | |
CAS编号 | |
产地/厂商 | 广州 |
是否进口 |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重点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水基泥浆
水基泥浆,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对于石油与天然气开采行业,只有以废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的钻井泥浆,*后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油泥油脚、油基岩屑、含油污泥才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分别为071-001(或002)-08、072-001-08。
在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没有提及以水基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的废物问题,即水基泥浆没有列入该名录,因此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
固体废物监测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
(1)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
(2)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
(3)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